【覆核刑期】母涉打仔兼家門縱火判感化 上訴庭改判緩刑明言予最後機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1/23 13:05

最後更新: 2023/12/05 17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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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法院。(資料圖片)

患輕度抑鬱症的單親母因不滿11歲兒子不專心上網課,涉以平底鍋襲擊兒子的小腿。兒子於母親離家後鎖門,母親於無法返回單位下以打火機點燃大門致濃煙入屋。母親早前承認虐兒及縱火罪,被判感化12個月。律政司今(23日)就刑期申請覆核獲批,上訴庭指原有判刑明顯過輕,改判監3個月,緩刑18個月,並頒令涉案母親須遵守社會福利署主任指示,參與教養子女及親子技巧活動,並定時與精神科醫生會面。上訴庭強調這是最後一次機會,並向涉案母親表示「唔係咁教仔」。
 
申請人律政司司長,答辯人為45歲母親。申請人就刑期申請覆核,要求改判監禁或緩刑。

上訴庭指答辯人過往曾有虐兒紀錄,以衣架及鎚子襲擊兒子,同樣被判感化,質疑本案判刑須否起阻嚇作用。上訴庭指答辯人於本案不但涉及虐兒,更於單位外縱火,加上其重犯,對於判處感化令感到不安,質疑判刑是否合適。

答辯人則指,首案被判處感化時,答辯人並未被發現有精神問題,至本案發生後才被發現有抑鬱問題,答辯人接受治療及服藥後已有改善,亦已完成戒酒療程,並於感化令下學懂如何與兒子相處,若改判監或緩刑,將剝削其獲得輔導的機會。答辯人續指,被告人若違反感化令,可被帶到法庭重新判刑,因此對答辯人已具阻嚇作用。

上訴庭關注若改判緩刑,能否施加類似感化令條件。律政司一方指,社署福利主任表示若法庭作出命令,將可繼續跟進答辯人個案,並可安排親子等輔導。答辯人一方表示,答辯人指目前已完成戒酒療程,定期到精神科覆診,社工亦定期家訪。

上訴庭經考慮後批准覆核刑期申請,指原有判刑明顯過輕及原則上犯錯,改判監3個月,緩刑18個月,並頒令答辯人須遵守社會福利署主任指示,包括參與教養子女及親子技巧活動等,並定時與精神科醫生會面。上訴庭向答辯人強調這是最後一次機會,「唔係咁教仔」,指答辯人的兒子成績不俗,「你都唔想佢有乜事,你真係諗清楚」。

案情指,兒子X(現年12歲)於2022年2月14日在家上網課,於小息時觀看YouTube影片惹怒母親。母親其後飲紅酒,X不欲母親飲酒,兩人再起爭執。X當晚被母親責罵不做功課,母親將碗碟擲到地上,再以平底鍋擊中X的小腿。X於母親外出買酒時鎖上大門,母親無法開門,於門外以打火機點致濃煙入屋,鄰居見狀報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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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